减少企业高息“过桥”融资,清理整顿不合理服务收费……9月25日,记者从省金融办获悉,旨在缓解我省企业融资成本高的金融10条措施于日前出台。按照政策要求,我省将通过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提高贷款审批效率等一系列“货真价实”的举措,有针对性地化解晋企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这也是我省首次专门针对企业融资贵出台的金融措施。
融资成本高、融资难一直是困扰企业发展的一大“瓶颈”。据调查统计,今年以来,我省企业融资成本普遍上升,大型企业贷款利率上升10%,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上升了50%,债券融资平均利率同比提高了1.8个百分点。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融资成本上升问题。为缓解企业融资贵难状况,落实国务院[2014]39号文件有关要求,推动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省金融办与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监局、山西证监局、山西保监局五部门联合出台了 《关于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从落实国家有关金融政策、保持融资规模稳步增长、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加大金融财税政策引导、积极发挥保险担保作用、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完善地方金融体系、全面加强风险防范等方面,提出10条具体措施。
《措施》规定,在“开源”方面,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推动企业充分利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香港联交所、山西股权交易中心等平台融资,大力培育企业改制上市、实现股权融资。广泛拓展非信贷融资业务,通过信托、保险、证券、基金等融资,促进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探索开展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引导省外保险资金入晋。
在“节流”方面,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减少企业高息“过桥”融资。鼓励商业银行开展基于风险评估的续贷业务,探索推出贷款对冲、期限延长、额度应急、基金周转、同业接力等模式。对达到标准的企业直接进行滚动融资。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对全省商业银行、担保公司、相关中介机构收费情况专项治理,清理不合理收费,治理层层加价行为,抑制融资成本上升。遏制变相高息揽储等非理性竞争行为。
此外,引导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按照国家税收法律及有关规定,对各类长期投资资本市场的资金予以税收优惠。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经营考核评价机制,纠正单纯追逐利润、攀比扩大资产规模的理念。引导金融机构不抽贷、不压贷、不限贷,确保暂时困难但有市场前景的企业融资需求。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在综改试点县推广“民间借贷登记中心”试点,推动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全面加强风险防范等。(记者杨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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