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2日,《北京晚报》第39、40版刊登记者采访,报道了 副监事长,商会常年法律顾问李云清律师承办的一起从“无期徒刑”改判“免予刑事处罚”的申诉案,该案是李云请律师二十余年最为经典的成功案例.案情概况是,某市110干警在执行公务中为制止严重混乱事态而鸣枪示警,结果被之前暴力袭警者上前撕拽,导致手枪走火,袭警者中弹身亡。省市两审法院均认定该警察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李云请律师坚持不懈为其申诉,最高人民法院最终改判对该警察“免予刑事处罚”。身陷囹圄已九年的警察获释出狱.李云清律师的成功辩护,彰显了律师在刑事辩护中不可或缺的巨大作用,维护了司法的公平与正义。
李云清律师,是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该委员会委员在全国13万律师中的人数不到100名。有鉴于李云清律师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质量的律师业务,2010年12月,北京市律师协会评选李云清律师为“北京市百名优秀刑辩律师”。
作为 的常年法律顾问,为了更好地为企业家们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李云清律师加入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并成为该所合伙人 。该所现有律师1600名,三年内要成为“亚洲第一所 ”,可为有法律需求的客户提供全部的法律服务。温家宝、周永康等中央领导亲临该所视察、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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