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手机网站 | 访问旧版 |您好,欢迎您!
登录找回密码只需一步,快速开始网络营销融资贷款天下团销战略合作客服中心 qq登陆
网页顶部

山西遏制大型零售企业乱收“进场费”

发布时间:2013-10-18 13:52:53 点击:0

本报讯 (记者 贾尚志)昨日,省商务厅和省工商局联合举行培训会,向全省54家大型零售企业推荐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以遏制大型零售企业乱收“进场费”的行为。

  两份合同分别为《山西省商品购销合同》和《山西省商品代销合同》,由省工商局、省商务厅制定。合同对零售商和供应商在商业交易中的权利、义务作出了公平、对等、明确的约定,杜绝了以往零供合同中的“霸王条款”。特别是引入事先明示制度,各种费用收取均要求在签订合同时明示。此外,合同对零供之间争议较多的拖欠货款、退换货收费、商品损耗等方面也有针对性的规定。

  省商务厅厅长孙跃进表示,有了规范的合同文本,零售商合同期间所收费用一目了然。而两份合同文本会在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下推荐零售商和供应商使用。如果这两份规范的合同文本试用后,能够兼顾零售商和供应商双方的利益,并且得到推广,违规收费乱象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54家大型零售企业是本省第一批先行试用规范合同企业。下一步,我省将在全省1400多户零售企业中继续推行规范合同文本。

  去年12月,我省启动了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清理步骤分企业自查自纠、管理部门联合检查、严肃整改、建章立制等。眼下,清理整顿行动已进入第二阶段。省商务厅等六部门均明确了工作任务,将通过专项检查和联合抽查的形式,来了解大型零售企业在促销服务费、违规收费、明码标价等方面是否存在违规情况。

通知公告通知公告更多信息

商会公众号:bjsxqysh 商会微信号:15313254191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16012591号-1来稿邮箱:bjjshang@163.com
站长统计技术支持:易和有容网络中心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