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下狠手”
我省第十次党代会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把营造良好环境作为推动大发展的制胜砝码进行了专门部署。落实好省十次党代会确定的转型跨越、再造一个新山西宏伟战略,抓好加快全面小康、走出转型新路两件大事,必须有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良好作风来保证。为此,山西省纪委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把12月确定为全省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集中一个月时间,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一次纪律作风大教育、大整顿,弘扬新风正气,狠刹歪风邪气,凝聚发展合力。
12月13日下午,山西省纪委监察厅就全省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近期查实的顶风违纪党政机关干部典型案例。
受处干部所在单位领导被追责
大同新荣区原副区长田某等13名党员领导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不是偶然的,既反映了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观念松弛、宗旨意识淡漠、放松自我约束、生活情趣低俗的问题,也暴露出一些地方、一些单位对干部缺乏有效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的严重问题。
为此,山西省纪委监察厅要求,在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的同时,要按照中央和我省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违规违纪人员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
目前,已责令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万柏林区副区长李福贵诫勉谈话;责令太原市工商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尖草坪区工商分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责令省工商局副巡视员、太原市工商局局长王拴成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尖草坪区工商分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殿侠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太原市娄烦县副县长武卫东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大同市烟草专卖局领导班子作出书面检查;责令灵丘县工商联领导班子作出书面检查,对灵丘县工商联主席张永俊诫勉谈话;责令国家统计局阳高调查队领导班子作出书面检查,对国家统计局阳高调查队队长冶智异诫勉谈话;责令左权县教育科技局局长胡德荣作出书面检查,对其诫勉谈话;责令平顺县委作出书面检查;对晋城市城区法院院长郭旭鸿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晋城高平市交警大队作出书面检查,对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沈宽心诫勉谈话;责令运城市新绛县水利局领导班子和局长刘金明作出书面检查。
着力解决三方面突出问题
“领导干部作风方面问题的存在,对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对领导干部自身成长有损。如果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长期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省十次党代会作出的战略部署就难以贯彻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走出转型跨越新路的奋斗目标就难以顺利实现。当前山西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主流是好的,但发生在个别干部身上问题的消极影响和危害性不可低估。如果听之任之,就会滋生蔓延,侵蚀队伍,损害形象,阻碍事业,影响发展。因此,对视纪律如儿戏、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例进行严肃查处,对教育不到、管理不善、监督不严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是十分必要的。”省纪委副书记、省教育整顿活动办公室主任李正印说。
省纪委强调,这次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重点致力于解决三方面突出问题。对去年以来开展的整肃工作纪律进行“回头看”,对仍然违反“五不准”规定,在上班时间到休闲娱乐场所活动的干部从严处理。狠刹闲话生非的不良风气,拉拉扯扯的庸俗风气,吃拿卡要的恶劣风气。坚决查处效能低下、懒政怠政、不负责任、执行不力、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的人和事。
为确保教育整顿月活动取得实效,省纪委采取了三方面措施:一是深化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廉政准则》等党内法规,认真学习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开展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举办建言献策活动,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变“五不准”为“五自觉”。二是抓好案例。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及时纠正突出问题。三是健全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结合廉政风险防控,把作风建设要求融入到工作制度、业务制度、管理制度之中,形成教育、监督、惩处有机衔接、相互配套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构建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目前,山西全省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已经进入关键阶段。各地和省直各单位普遍进行了动员部署,普遍开展了学习宣传,普遍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和明查暗访资料片,普遍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正在深入开展督导检查,查处典型案例,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举办“正风肃纪、创优环境”建言献策活动,加强纪律作风制度建设等工作。山西的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将为达到“思想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工作效能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的目标,加强工作,以期取得实在成效。
13起案例引人警醒
在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前夕,山西省纪委监察厅安排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统一行动,开展了继2010年刹风整纪专项行动之后的整肃工作纪律“回头看”,重点对上班时间仍在休闲娱乐场所活动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共查实顶风违纪的党政机关干部46人,其中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3人(县处级干部2人,乡科级干部11人)。
截至目前,所有违规违纪人员全部处理处分到位,对违规违纪人员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也全部到位。省纪委对其中13名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处理处分情况作了通报。
大同市新荣区原副区长田某
田某,男,196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同市新荣区原副区长。9月28日下午3时工作时间,在某茶馆打麻将。经大同市纪委常委会9月30日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10月23日大同市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免职处理,按法定程序办理。
太原市万柏林区商务局原党委书记刘某
刘某,男,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太原市万柏林区商务局原党委书记(副处级)。11月22日15时工作时间,在某洗浴场所洗浴。经11月25日万柏林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万柏林区委常委会批准,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太原市尖草坪区工商局党组原副书记、原副局长李某
李某,男,196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太原市尖草坪区工商局党组原副书记、原副局长。11月22日16时工作时间,在某洗浴部打麻将。经11月25日太原市工商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太原市娄烦县科技局原党支部书记刘某
刘某,男,195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太原市娄烦县科技局原党支部书记 (正科级)。11月23日15时工作时间,在某健身娱乐馆看打麻将。经11月28日娄烦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11月24日娄烦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免职处理。
大同市广灵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原局长(主任)马某
马某,男,196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同市广灵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原局长(主任)。11月22日15时工作时间,在某大酒店洗浴中心洗浴。经广灵县纪委常委会11月23日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11月25日大同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免职处理。
大同市广灵县烟草专卖局原副局长葛某
葛某,男,197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同市广灵县烟草专卖局原副局长。11月22日15时工作时间,在某酒店洗浴中心洗浴。经广灵县纪委常委会11月23日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11月25日大同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免职处理。
大同市灵丘县工商联合会原副主席刘某
刘某,男,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同市灵丘县工商联合会原副主席。11月22日15时工作时间,在某足疗中心足疗。经11月28日灵丘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免去其工商联副主席职务。
国家统计局阳高调查队原党支部书记冯某
冯某,男,196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国家统计局阳高调查队原党支部书记 (正科级)。11月22日15时工作时间,在某棋牌室打麻将。经11月24日阳高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免去其国家统计局阳高县调查队支部书记职务。
晋中市左权县教育科技局原副局长郝某
郝某,男,196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晋中市左权县教育科技局原副局长。11月22日16时工作时间,在某酒店打麻将。经11月25日左权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12月1日左权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免职处理。
长治市平顺县阳高乡原党委书记、乡长张某
张某,男,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长治市平顺县阳高乡原党委书记、乡长,平顺县十三届人大代表。2011年11月23日15时工作时间,在某酒店桑拿部洗浴。经11月29日平顺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请平顺县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依法罢免其人大代表资格。
晋城市城区法院执行局原副局长闫某
闫某,男,196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副局长。2011年11月22日15时工作时间,在某足疗店足疗。经11月28日晋城市城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11月28日晋城市城区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免职处理。
晋城高平市交警大队宣教科原科长贾某
贾某,男,195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晋城高平市交警大队宣教科原科长。2011年11月22日15时工作时间,在某足疗店足疗。经11月28日高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并报高平市公安局党委批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11月29日高平市公安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
运城市新绛县水利局原副局长光某
光某,男,197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运城市新绛县水利局原副局长。2011年11月23日16时工作时间,在某KTV歌厅唱歌。经11月28日新绛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11月29日新绛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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