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太原市交警支队了解到,太原交警支队在完成“错时上下班”工作制风险评估及可行性研究基础数据后,通过深入分析调查数据,编制了三套“错时上下班”工作制的实施方案。
为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从12月7日至12日,通过太原市公安交警信息网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登陆该网站参与建言。
方案一(只实行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错时):行政及事业单位由8∶00-12∶00和14∶30-18∶00调整到8∶30-12∶00和14∶00-18∶00;商业、服务业开始营业时间调整至10∶00,结束营业时间顺延;银行、学校、医院保持现行作息时间不变;企业原则上保留原有上下班时间,如有需要可自行调整。
方案二(只实行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错时):行政及事业单位由8∶00-12∶00和14∶30-18∶00调整到8∶30-12∶00和13∶00-17∶00;商业、服务业开始营业时间调整至10∶00,结束营业时间顺延;银行、学校、医院保持现行作息时间不变;企业原则上保留原有上下班时间,如有需要可自行调整。
方案三(企业和行政事业均实行错时):行政及事业单位由8∶00-12∶00和14∶30-18∶00调整到8∶30-12∶00和14∶00-18∶00;企业由8∶00-12∶00和14∶30-18∶00调整到9∶00-12∶00和13∶00-17∶30;商业、服务业开始营业时间调整至10∶00,结束营业时间顺延;银行、学校、医院保持现行作息时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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