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县、盂县公安局局长、分管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教导员、相关中队长被免职
本报讯(记者 冯文战)针对11月21日早上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新闻中报道的“吕梁岚县运煤车无故被罚、阳泉盂县交警双向拦车罚款不开票和高速交警执法不规范”等问题,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严肃处理相关人员。当日下午5时,记者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召开的全省公安交警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目前,岚县、盂县公安局局长、分管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教导员、相关中队长已被免职,全省交警将认真反思在带队伍、抓规范工作中存在的漏洞,迅速采取七大措施,坚决遏制队伍滑坡现象。
据介绍,2005年,我省作为最后一批摘掉公路基本无“三乱”帽子的省份,成果来之不易。连续几年,省公安厅、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出台了大量规范执勤执法行为文件和具体措施。今年以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分四批在全省国省道、高速公路进行明查暗访,全省举办了130多期执勤执法规范化培训班,对基层领导、业务骨干、一线民警和协勤民警分期分批培训,为民警配备了执法装备,保证执法公正、公平、公开,坚决杜绝公路“三乱”的发生。对待这次吕梁岚县、阳泉盂县路面执法民警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表示一定要查清事实,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下一步,全省交警将采取七大措施,严查民警执法违纪问题,切实做到执法规范、纪律严明、公正廉洁。
一、立即成立3个由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领导带队的调查组,对11月21日中央电视台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广泛、深入的调查,要求迅速、彻底查清问题。
二、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工作组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吕梁、阳泉公安交警支队要派工作组进驻接管工作,全面调查了解岚县、盂县公安交警大队公路“三乱”和执法不规范问题。
三、严厉重申执勤执法工作纪律和违法违规惩治规定,要求全省公安交警各支、大队开展执勤执法“七不准”落实情况检查,对辖区内的“三乱”问题、执法不规范问题一查到底,不包庇、不护短,严格管理。今后凡发生类似事件,对辖区交警大队长就地免职,对有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予以开除和辞退。
四、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立即组织工作组赴全省重点路段对各地公安交警执勤执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全省交警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整治,查思想,查作风,查形象,查管理,采取针对性措施,逐项逐条落实整改。
五、各级公安交警要采用各种形式,走出去,请进来,广泛听取、认真梳理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对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要件件有回应。要进一步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增强执法为民意识,创新改进交通管理模式,强化人性化管理,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努力适应社会管理创新要求。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邀请新闻媒体随警报道各级交警“保安全、保畅通”整治工作。
六、全省各级公安交警积极配合并欢迎各级媒体对我省交通管理执法工作进行监督。
七、立即将“11·21”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情况报告省政府、省纪委、公安部交管局、省公安厅党委,通报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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