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手机网站 | 访问旧版 |您好,欢迎您!
登录找回密码只需一步,快速开始网络营销融资贷款天下团销战略合作客服中心 qq登陆
网页顶部

云南通海县“灭门案”凶犯伏法 昨已被执行死刑

发布时间:2013-10-15 15:20:20 点击:0

中新网昆明8月24日电(记者 杨洋)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24日通报,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玉溪市通海县“1·22”灭门惨案凶犯宋泽刚昨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2010年1月19日,劳改获释人员宋泽刚为偿还赌债,经事先预谋准备好弹簧刀、手套等作案工具,于当日24时左右窜至通海县秀山镇“勤全篷布店”内,持刀对女店主谢某进行威胁,抢走谢某身上的980元人民币,并将谢某杀害。

  同年1月21日23时许,宋泽刚再次持事先准备好的弹簧刀和手套窜至“金鑫畜禽技术服务部”店铺内,持刀将店主沈某及其6岁的儿子杀害后,又持刀威胁沈某的妻子胡某,抢走3000元人民币及沈某戴在脖子上价值人民币5420元的金项链和两个钱包,为灭口将胡某及其2岁的女儿残忍杀害,制造了震惊云南的“1·22”灭门惨案。

  案件发生后,玉溪市、通海县两级公安机关迅速集结300余名警力组成专案组对案件开展昼夜攻坚,最终于2010年1月25日将元凶宋泽刚抓获。

  2010年6月18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判处宋泽刚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执行命令,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8月23日上午依法对宋泽刚执行死刑。

通知公告通知公告更多信息

商会公众号:bjsxqysh 商会微信号:15313254191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16012591号-1来稿邮箱:bjjshang@163.com
站长统计技术支持:易和有容网络中心

Baidu
map